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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 : 2022-07-13

皖农建〔2022〕88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省监狱管理局:

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第4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5号)、《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皖农建〔2019〕153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全省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皖农建〔2021〕5号)等要求,我厅对你局报送的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实施计划。原则同意你局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变更,确需调整变更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二、持续深化融合创新。认真贯彻《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四个结合”创新工作的意见》(皖农建〔2020〕32 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助力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皖农建〔2021〕80号)、《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发〔2022〕16号)等部署要求,坚持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牵引,扎实开展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现代农业发展、耕地占补平衡、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结合工作,高质高效完成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宜机化改造、整县推进工程试点以及“小田并大田”建设任务。

三、严格建设质量管理。认真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农建发〔2021〕1号)和《安徽省农田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方案》(皖农建函〔2022〕329 号)等各项规定,抓好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公开公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调整审批、质量检测等制度规定。规范从业单位行为管理,严把从业机构资质审查关,杜绝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和监理等机构承接相关业务。强化项目实施质量管理,细化施工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项目初步设计要求开展建设,把好材料设备进场关,做好隐蔽工程施工、单项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质量管理。严禁将工程肢解倒手转包,严防严查严处偷工减料等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

四、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农田建设工作机制,积极创新有效工作措施。要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要求以及项目资金下达文件等明确的建设期限,加快项目实施,倒排工期、定期调度、及时指导,及早形成实物工程量,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争取当年项目当年建成。要认真做好项目建设情况调度,依托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及时更新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等信息。

五、强化建后管护利用。要认真抓好《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皖水农函〔2022〕255号)、《安徽省田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田长办〔2022〕3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田建设工程管护规定的通知》(皖农建〔2019〕157号)等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快健全多方参与、责任明确、协调顺畅、保障有力的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提前研究明确工程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探索和总结推广成熟的管护经验和模式,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护、专职管护员网格化精细化管护、金融保险管护等,提升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水平,确保建成一亩、管好一亩。要强化高标准农田利用管理,把建成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原则上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附件:

1. 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投入情况表

2. 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情况表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5日

文件下载: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doc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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