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
在线客服
热线电话
公众号
返回顶部
伟森咨询
< >
  定义:
  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水土保持是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工作。运用农、林、牧、水利等综合措施,借以涵养水源,减少地表径流,增加地面覆盖,防止土壤侵蚀。对于实现水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水土保持监测是指对水土流失发生、发展、危害及水土保持效益进行长期的调查、观测和分析工作。通过水土保持监测,摸清水土流失类型、强度与分布特征、危害及其影响情况、发生发展规律、动态变化趋势,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宏观决策以及科学、合理、系统地布设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是水土保持法确立的、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认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对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的认定行为,也是对生产建设项目完成了水土保持工作任务、解除因水土保持对其投产运行制约的许可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为什么建设项目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士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 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对于建设项目的制约性
  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后,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部门对项目不予立项。对于建设项目的制约性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后,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部门对项目不予立项。
  法律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四条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
  编制报告与报告表的条件区别
  建设项目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报告表应当在项目开工前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审批。
联系我们

  安徽伟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蒋经理
  手机:18305514008
  咨询QQ:979418683
  电话:0551-63257858
  网址:www.zgwszx.com
  E-mail:979418683@qq.co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197号皖
  西南外资项目服务中心304